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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抚养

民法典中没有支付能力是否承担子女抚养费


来源:南京婚姻律师 网址:http://xylawyer.viplaw.cn/ 时间:2021/3/27 16:32:33

一、民法典中没有支付能力是否承担子女抚养费

民法典规定,没有支付能力的父母,如果丧失劳动能力,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,不需要承担子女抚养费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千零六十七条 【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】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

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

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,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。

有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,比例可以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。

无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

有特殊情况的,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。

二、非婚生子女要求抚养费应该给吗

非婚生子女是指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,如非法同居、婚前性行为、姘居、通奸乃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。虽然非婚生子女是非法婚姻的产物,但孩子是无辜的,其法律地位和权利、义务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。

首先,生父母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。

依据法律规定,是应该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,因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,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。

生父或生母不抚养非婚生子女的,非婚生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其次,生父母按以下确定抚养费支付期限:

1、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,应该由双方协议;

2、协议不成时,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。一般应该负担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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